|
鄂妇儿工委办字〔2008〕9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7月9日至10日,省妇儿工委办、省扶贫开发办联合召开了全省关爱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援助行动经验交流会议。现将省妇儿工委办副主任、省妇联副主席赵吉凤、省扶贫开发办副巡视员杨立宪、省民政厅副巡视员吴祖生在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北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赵吉凤同志在全省关爱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援助行动经验交流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省妇儿工委办公室、省扶贫办联合召开全省“关爱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援助行动”经验交流会议,主要是总结“关爱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援助行动”开展3年多来的工作,交流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今天上午的会议开得很好,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的领导对前一阶段援助行动的开展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省移动公司的领导又现场再次奉献爱心,单亲特困母亲代表表达了心声,特别是武汉、恩施等妇儿工委办公室和十堰市扶贫办、仙桃市民政局等单位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对开展本地援助行动的经验进行了交流,他们的发言具有很强的实效性、示范性、指导性和操作性,值得认真学习、大力推广和借鉴。总的来看,援助行动开展三年来,各地妇儿工委办公室、扶贫办结合本地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实际情况,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争取扶持政策,在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援助行动进展顺利,成效明显。 一是深入调查摸底,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2005年,援助行动启动后,各地按照省妇儿工委办公室要求,深入农村基层,走村入户,对单亲特困母亲家庭进行了深入调查摸底,基本摸清了我省农村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总数、家庭基本状况、收入来源以及最需要解决的困难等情况,并为每一户建立了档案,为开展援助行动提供了第一手资料。根据各地上报的调查情况,省妇儿工委办公室进行了系统整理和深入分析,建立了全省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数据库,并形成了《关于我省“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情况的报告》,为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出台援助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政策提供了依据。为动态反映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情况,各地妇儿工委办公室还坚持常下乡、常调查,及时掌握单亲特困母亲家庭人口、经济收入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定期对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了援助行动的针对性。 二是广泛宣传动员,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援助行动开展以来,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取得了扩大社会影响、争取多方援助的良好效果。省妇儿工委办公室与湖北电视台联合制作了“母亲节特别节目——献给单亲特困母亲特别的爱”大型访谈活动,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的领导分别接受了采访;并在《楚天都市报》上公布了援助热线,开辟了宣传专栏,还联合开展了“快乐母亲节——爱心姐妹结对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援助行动”,通过电视、报纸的宣传,使社会了解援助行动的目的、意义及内容,引起了广泛关注,掀起了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献爱心的热潮。咸宁、黄冈、随州、恩施、保康等地也与地方电视台合作,通过专题报道、主题晚会、电视访谈等形式,报道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所处的困境,呼吁社会各界参与援助行动,节目播出后,湖北移动通信公司等数家企事业单位及爱心群众纷纷以捐款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表达关爱,效果非常好。荆州、通山、京山等地通过重点宣传单亲特困母亲中坚韧不拔、自强不息的典型,形成强烈的社会反响,使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等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主动为她们办实事、解难事。 三是推动出台政策,促进援助行动持续发展。2005年底,省长办公会听取了省妇儿工委办公室的专题汇报,决定由省扶贫办、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妇儿工委办公室等部门联合做好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救助工作。按照省长办公会议纪要,从2006年开始,省扶贫办将贫困县住危、破房的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纳入了“扶贫搬迁计划”,省民政厅将非贫县住危、破房的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纳入了“福彩安居工程”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计划,分年度逐步实施单亲特困母亲“扶贫搬迁安居工程” 和“福彩安居工程”。同时,利用人大、政协召开“两会”的契机,分别提交了关于援助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提案、议案,受到省人大、政协领导和代表、委员的高度重视,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出台了救助、扶持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政策措施。各地妇儿工委办公室也积极向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建言献策,通过推动完善困难群众救助体系,出台扶持、优惠、倾斜政策,促进援助行动与政府政策有效对接。如武汉市民政局、财政局、妇联联合出台了《特困低保家庭定额生活救助管理办法》,全市12000余户特困单亲家庭每月获得定额生活救助;十堰市扶贫办将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纳入全市“十一五”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在整村推进、搬迁扶贫、转移培训、小额贷款等方面优先安排,确保特困对象得到特殊扶持;恩施州政府划拨50万元专款,建立了恩施州贫困妇女儿童救助基金;潜江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协调民政、卫生、教育、计生等部门,将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纳入农村低保、农村危房改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两免一补”等政策范围。通过推动政府出台各项政策,促使援助行动从一项短期性、自发性的公益活动变为政府及职能部门的长期职责和自觉行动。 四是实施项目扶持,拓展援助工作思路。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结合本地实际,整合优势资源,对单亲特困母亲创业实行项目扶持,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省妇儿工委办公室在英山县百丈河村建立了“单亲特困母亲创业基地”,依托村办养殖企业,积极为其提供资金帮扶、市场信息、技术服务等,为当地单亲特困母亲学习技术、发展生产、脱贫致富搭建了平台,近年来,该基地已为十几位单亲特困母亲提供了就业岗位,为15户困难家庭提供建房、子女助学、困难补助等16.5万元。恩施州将生态家园建设和帮扶单亲特困母亲有机结合起来,争取到中国发展市场3万美元的项目赠款,实施“恩施州农村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沼气池建设”项目,项目实施一年来,总投资已达170万元,受益单亲特困母亲家庭547户2000多人。广水市妇联与市妇女养猪协会联合,依托养殖大户建立单亲特困母亲就业、创业基地,通过资金扶持、技术服务、基地带动、提供岗位,帮助多个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发展养殖业或就近就业,解决了生活困难问题。 五是全面落实措施,工作成效明显。“母亲安居工程”覆盖面逐年扩大。2005—2007年,省妇儿工委办公室通过向社会募捐、与扶贫部门联合实施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扶贫搬迁工程”、与民政部门联合实施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福彩安居工程”,共为1859户单亲特困母亲家庭解决了安居问题。各地妇儿工委办公室与扶贫、民政等部门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将每一户安居工程落到了实处。十堰市扶贫办在执行全省统一补助标准的基础上,还对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提高标准到1万元以上;恩施州、京山县、通山县、老河口市等地还千方百计自筹资金,实施本级“ 母亲安居工程”,为更多的家庭解决了安居问题。 子女就学难得到缓解。对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积极协调、督促教育部门落实“两免一补”等补(救)助政策,保障了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子女就学。通山、曾都等十七个县市(区)妇儿工委办公室以高度的责任心,将湖北移动通信公司结队帮扶100名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子女就学活动落到了实处。各地将救助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子女就学与开展“春蕾计划”结合,全省累计救助3万多人次适龄儿童就学。 查治妇科病不断发展。各地妇儿工委办公室与卫生部门密切配合,三年来,累计为91295人次单亲特困母亲进行了免费妇科病检查。潜江市将农村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所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由政府买单,使单亲特困母亲家庭不花一分钱就能享受农村合作医疗的所有待遇。武汉、黄石、孝感等地充分利用卫生、计生部门和民营医院的医疗资源,连续三年为单亲母亲提供免费健康体检及女性健康知识普及,并为部分特困家庭提供了免费治疗。武汉市今年还发放了关爱女性普查卡,由市、区两级妇幼保健机构免费对特困单亲母亲及低保贫困女性开展妇女病普查。 脱贫致富技能明显增强。各地整合劳动、农业、扶贫等部门资源和专业大户等社会资源,帮助单亲特困母亲提高职业技能、发展生产,取得非常好的效果。赤壁市民营业主、专业大户与单亲特困母亲签订结对帮扶协议书,举行技能培训,提供就业岗位;黄石、潜江等地以提高单亲特困母亲职业技能和种养殖技术为重点,开展职业培训、送科技下乡等活动,帮助单亲特困母亲掌握生产技能。通过增强单亲特困母亲“造血”功能,累计帮助14000多人次单亲特困母亲及其子女实现就业,一批困难家庭逐步走出了困境。 “关爱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援助行动”开展三年来,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通过扎扎实实地开展各类援助活动,得到了各级政府的充分肯定、社会的广泛称赞和群众的高度评价。在实施援助行动过程中,我们主要有三点体会: 一是始终坚持了政府主导的原则。省政府高度重视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救助工作,省长办公会议对此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在纪要中明确要求扶贫、妇儿工委办等部门联合做好此项工作。各级政府也将援助行动纳入了议事日程,多次听取妇儿工委办公室的专题汇报,研究部署援助工作,出台优惠政策,解决具体问题。始终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为援助行动长期、有效实施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二是始终坚持了部门协作的原则。从援助行动开始启动,各级扶贫、民政、卫生等部门就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参与到各项援助工作中,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出台优惠政策,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解难事、办实事,帮助他们逐步走出困境。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积极作为,与有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通力协作,保证了各项援助落到实处。 三是始终坚持了社会参与的原则。在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扶贫等部门的宣传动员下,一批富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事业单位参与到援助行动中来,积极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特殊困难奉献爱心。尤其是湖北移动通信公司,从2005年援助行动启动伊始,每年捐助20万元援建母亲安居房,并采取结对帮扶形式,帮助100名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子女完成学业。正是湖北移动通信公司等爱心企业的参与,使我们有理由相信,在社会各界的关爱下,所有的单亲特困母亲家庭一定能逐步走出困境。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由于援助行动开展时间不长,各地情况不一,目前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援助行动的覆盖面与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实际需求存在差距;二是地区间发展不平衡;三是少数地区存在援助措施没有完全落实到位的情况。下一步,我们要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宣传、加大措施,推动“关爱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援助行动”取得更大成效。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援助行动的责任感 党的十七大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努力实现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奋斗目标。消除妇女贫困、保护处于困境中的妇女儿童是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重要目标之一。今后几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构建和谐湖北的关键时期,也是实施2001—2010年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攻坚时期,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社会上对贫困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平等性等方面的诉求日益凸显。进一步深入开展“关爱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援助行动”,解决她们最为关心的安居、就学、看病、就业等问题,是坚持以人为本,解决民生、民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生动体现;是维护社会公平、增进社会诚信和友爱、激发人民群众和社会活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有利于增强农村地区公共服务能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爱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援助行动是妇儿工委办公室的职能所在,维护妇女儿童生存权、发展权是两个规划的主要目标,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下大力气,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同时,开展援助行动是一项繁杂、艰巨的任务,小到填写报表,大到建安居房,以及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都需要基层妇儿工委办公室做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希望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的同志们投入感情、带着爱心、责任心将每项工作做好,真正体现“娘家人”的温暖。 二、突出重点,明确任务,进一步增强援助行动的实效性 (一)深入实施“母亲安居工程”。各地要进一步配合扶贫、民政部门,继续实施好“扶贫搬迁计划”“和福彩安居工程”中的单亲特困母亲安居房建设工作。要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在援助对象的申报上,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杜绝关系户、人情户,确保每一户受援家庭都是最困难、最需关爱的家庭。在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上,要吃透政策,讲明情理,为援助对象争取最大利益。据了解,有个别县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在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上主动性不够,希望大家不要有畏难情绪,坚持多联系、多沟通,把情况说清、把道理讲明,争取理解和支持。在房屋建造上,要因户制宜,量力而行,不强求统一标准,确保建得起、住得下、不浪费、保安全。在档案整理上,要认真细致,科学规范,查阅方便。 (二)确保子女就学。目前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已全部免除学杂费,各地要将工作重点放在生活费的补助方面,通过纳入“两免一补”和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子女完成学业。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通过与教育部门协调,尽量减免学杂费;要逐步调整“春蕾计划”工作方向,为特困学生补助在校期间的生活费用。 (三)提供健康保障。在查治疾病方面,要发扬以往好的做法,进一步加强与卫生部门的合作,同时充分挖掘民营医疗机构的公益热情,开展免费妇科病普查,对身患重大疾病的,争取纳入大病救助范围。同时,要认真研究相关政策,协调卫生、劳动等职能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减免,为单亲特困母亲提供长久的健康保障。 (四)帮助发展生产。要深入基层,多做调查,摸清每一户的实际情况,能够外出务工的,要与劳动、民政、扶贫等部门联合,优先、免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在就业过程中实行跟踪服务,保障她们的劳动权益;适合在家务农的,要与农业、科技、扶贫等部门协调,开展送农技、送农资服务,发展庭院经济,改善她们的生产条件和生活状况。有条件的地区,要探索将安居工程与庭院经济相结合,制定房屋改造、环境整治、脱贫致富一条龙方案,争取资金支持、实行项目化运作,探索出一条全面扶贫、综合服务的新路子。通过帮助发展生产,逐步改善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生存发展环境。 三、拓宽思路,整合资源,促进援助行动可持续发展 (一)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关爱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援助行动”要长期、有效地开展下去,必须要考虑如何建立关爱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长效机制,使援助行动可持续发展。下一步,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要以源头参与、建立长效机制为工作重点,围绕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最低生活保障、医保、住房、职业培训、小额贷款等问题,开展更深入的调研,写出有份量的调研报告,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特殊困难,并提出明确的政策建议,同时争取人大、政协的重视和关注,推动出台针对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特殊困难的倾斜性政策。这次会议推广了武汉、潜江等地政策扶持和恩施州资金支持的经验,大家回去后要向党委、政府认真汇报,积极推动政府从制度、政策、资源分配等源头上,考虑这一特殊困难群体的利益,加大对她们的援助力度。 (二)进一步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筹措资金是开展各项援助行动的关键,尤其是实施“母亲安居工程”、解决就学难等问题,除了省级下达的资金和出台的救助政策外,还需要大量的配套资金。下一步,各地要发挥妇联、妇儿工委办公室的品牌优势,运用各种宣传媒介,整合各类社会资源,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一是挖掘本地资源,继续争取社会热心人士、民营企业的支持。二是立足本地特色,积极争取有关非政府组织、国际合作项目的扶贫资金。如恩施州将生态家园建设和帮扶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有机结合起来,成功向世界银行申报“农村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沼气池建设”项目并获较大资金支持,非常值得各地学习、借鉴。三是根据本地实际,大力争取政府及职能部门在扶贫资金、社会救助资金、培训转移资金、循环贷款等方面的倾斜。 (三)进一步加大上下联动力度。关爱单亲特困母亲援助行动是一项直接服务于基层困难群众的行动,只有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共同努力,才能将各项援助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目前,省妇儿工委办公室的工作重点主要是推动出台扶持政策及与有关部门联合实施“母亲安居工程”,这些都需要基层妇儿工委办公室在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争取配套资金、落实救助政策等方面做大量的工作。希望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不要有等、靠、要的思想,充分发挥能动性,积极作为,深入调研、主动汇报、耐心沟通、积极争取、认真落实,尽心尽力做好援助工作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同志们,“关爱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援助行动”是一项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的“民心工程”,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希望大家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勇闯新路,扎实工作,确保援助行动深入发展,为构建和谐湖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杨立宪同志在全省关爱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援助行动经验交流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省妇儿工委办公室和省扶贫办联合召开这次会议,旨在总结、交流我省开展“关爱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援助行动”好的经验和做法,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下面,我把扶贫系统开展帮扶贫困地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工作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提高认识,真心实意做好关爱贫困地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工作 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是社会弱势人群中最需要关心的群体。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职责,就是增强农村贫困人口的造血功能,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因此,扶持农村贫困人口中的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是我们各级扶贫部门义不容辞的工作职责。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深刻体会到,开展“关爱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援助行动”,解决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是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问题的具体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贫困地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尽快脱贫致富的重要举措。经与省妇儿工委办公室多次商议,从2006年开始,我办以实施“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扶贫搬迁工程”为切入点,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把“关爱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援助行动”与扶贫搬迁工作结合起来,纳入全省扶贫搬迁计划,科学制定方案,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改善了部分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生活困难。同时我办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围绕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增收脱贫的目标,紧紧抓住“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工作重点,在各项扶持政策上积极向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倾斜,努力增强了单亲特困母亲脱贫能力,逐步提高了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生活质量,加快了单亲特困母亲家庭脱贫致富步伐。 二、摸清底数,把帮扶贫困地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纳入扶贫开发的重要内容 帮扶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只有底数清,才能做到帮扶准。2006年,全省各级扶贫部门按照国家制定的绝对贫困人口标准和低收入人口标准,采取“村民评议,张榜公布,村级申报,乡镇审定,县市认可”的办法,逐户建档立卡。截止到2007年底,全省扶贫系统建档立卡的两类贫困人口还有572.7万人(其中绝对贫困人口222万人、低收入人口350.7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9.5%。其中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有9723户。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最多的5个县市(利川市、郧西县、浠水县、团风县、竹山县),有4个是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这些家庭主要困难表现在:就医难、入学难、致富难、生存难等问题。对此,我办把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脱贫纳入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定目标、定任务、定措施。坚持把扶持贫困户与扶持单亲特困母亲家庭两手抓,两结合,两促进,努力实现减贫与帮扶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工作双达标。 三、采取五项重点措施,建立帮扶单亲特困母亲家庭长效机制 在实际工作中,我办要求各级扶贫部门调整完善扶贫开发规划,突出对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扶持,重点采取了5项措施。 (一)在实施产业扶贫中,重点帮助单亲特困母亲家庭解决生产发展难的问题。各级扶贫部门按照同等优先的原则,积极帮助单亲特困母亲协调解决小额信贷扶贫资金,一是大力扶持发展周期短、见效快、有市场、当年能增收的特色种植业、养殖业项目,实现多种多养快增收。五峰县长乐坪镇昌蒲溪村4组村民龚明凤,小孩在外读书,通过县扶贫办的扶持,她家种了3亩蔬菜,3亩烟叶,养了6头猪,2007年现金收入达22800元,一举摆脱了贫困。二是大力支持兴建休闲农庄、“农家乐”或从事旅游产品经营,实现旅游扶贫增收。恩施市芭蕉乡枫香坡村,组织11户贫困妇女家庭(其中单亲特困母亲家庭2户)发展“农家乐”家庭餐馆,参与到当地民俗旅游中来,当年全部实现脱贫。三是与当地招商引资工作结合起来,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扩大贫困妇女就业机会,实现招商扶贫增收。黄冈市引进蒙牛乳业,安排了近10名单亲特困母亲到企业打工,仅2007年人均收入就达3000多元,同时该企业积极帮助单亲特困母亲发展奶牛养殖。该市蕲春县张榜镇新路村贫困户占金环,两个孩子在外地上大学,家里入不敷出,欠外债1万多元。镇扶贫办、信用社根据她家情况,帮助她每季度从信用社贷款500-1000元,还后再贷,她将贷款用于养殖奶牛,一年下来赚到5000多元,缓解了家庭困难。四是在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中,积极支持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发展生产。2007年我办会同省财政厅在罗田、长阳、宣恩和郧县等4个县14个贫困村开展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00万元,同时吸纳试点村村内农户自愿筹资入社和社会捐赠款项,建立扶贫互助社和村级生产发展互助资金,有效地促进了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发展生产的积极性。长阳县马家坪村扶贫互助资金合作社向2户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借款发展生猪养殖和柑橘种植,当年人均增收260元。通过试点,较好的破解了单亲特困母亲妇女发展生产资金短缺问题。 (二)在实施各类培训中,重点帮助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提高综合素质。一是在科技扶贫技能培训工作中,扶贫系统根据“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邀请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进行专题培训或深入村组农户、田间地头开展现场培训,力争使每位贫困妇女掌握1—2门实用技术。2007年全省共开展实用技术培训10.4万人次,其中妇女3.4万人次,占总培训人数的33%。二是在实施“雨露计划”中,根据市场和用工企业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对妇女开展适合她们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实效性显著。2007年全省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5.5万人,其中30%为贫困女青年。十堰市对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子女培训1600多人次,实现了“培训一次、受益终生,就业一人、脱贫一家,转移一批、带动一片”的目标,打工收入已成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增收脱贫的重要支撑。 (三)在实施扶贫搬迁中,重点帮助单亲特困母亲家庭解决基本生存条件。从2006年开始,我办积极会同省妇儿工委办公室,对29个重点县的农村因丧偶或离异而造成家庭结构残缺1年以上、婚姻存续期间实行计划生育、由母亲独自承担赡养老人和抚育孩子、家庭人均纯收入在贫困线以下、房屋残破无法居住或无住房的单亲特困母亲家庭予以援助,实施扶贫搬迁安居工程。全省各级扶贫部门按照这一要求,与当地妇儿工委积极配合,认真进行了调查摸底,将符合条件的受援对象全部纳入省下达所在县(市)的扶贫搬迁计划内,执行全省扶贫搬迁的统一补助标准,建房补助资金的安排和使用由所在县(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到户。2006年至2007年我办共安排了援助对象800户,目前已全部完成扶贫搬迁安居工程任务,较好地改善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生存环境,增强了她们自主发展生产的信心和能力。竹山县坚持把扶贫搬迁与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救助等结合起来,有效地改善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该县文峰乡太河村村民朱其玉,原居住在不通路、不通电的高山上,由于连年遭受地质滑坡,她3年搬了3次家,3 次房屋全部被毁坏,家境一贫如洗。2007年朱其玉家被列入扶贫搬迁安居工程对象,县扶贫办积极落实扶贫搬迁补助资金,帮助协调土地和减免有关费用,在交通便利、居住安全、环境良好的公路边上帮其建起了新房,为其脱贫致富创造了条件。红安县高桥镇汪家畈村李新红丈夫因病去世,她一人带着两个孩子,无房居住,2007年6月,在红安县扶贫办的帮助下,她家建起了100平方米的砖木结构新房,她在搬入新居时,激动万分的说:“今生今世如果没有共产党的帮助,我做梦都不可能住上这样宽敞干净的房子”。 (四)在扶贫沼气建设中,重点帮助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办从2007年开始,连续4年,每年安排财政扶贫资金5000万元,在贫困地区建设20万口沼气池。在具体实施中,我办要求各地扶贫部门在分解沼气建设指标时要优先安排单亲特困母亲家庭,以新建沼气池来带动单亲特困母亲家庭主动参与到改水、改厕、改圈等基础设施建设中来,大力发展以“猪—沼—菜”、“猪—沼—果”、“猪—沼—茶”为主的各种庭院经济,真正使贫困妇女家庭受益。恩施州扶贫办2007年安排54.7万元扶贫沼气建设资金,为547户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援建了沼气池。 (五)在社会扶贫工作中,重点帮助单亲特困母亲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全省扶贫系统积极协调各对口帮扶部门从资金投入、物资帮扶、科技指导等方面给予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大力支持,组织动员对口帮扶的省直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大中型企业捐款捐物,救助单亲特困母亲家庭中的失学儿童。各县市实行领导挂点帮扶工作责任制,每年实施整村推进的重点贫困村都有一名县级领导干部,一个工作专班,一套帮扶方案,一帮到底,实行跟踪扶持,跟踪监测,销号管理。帮助单亲特困母亲家庭解决就医难、上学难等实际问题,扶持其发展产业扶贫项目,增强了单亲特困母亲家庭脱贫致富的能力。 四、围绕脱贫目标,全面实施帮扶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工作。 目前,从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我省贫困地区的单亲特困母亲家庭仍然存在很多困难,各级扶贫部门要在省妇儿工委和相关部门的指导和配合下,全面实施一户培训一名科技明白人、一户转移一个劳动力、一户寻求一个致富项目、人平一亩高效经济林园、一户建一口沼气池的“五个一”帮扶工程,确保2010年贫困地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全面脱贫。围绕上述目标,全省扶贫系统要把帮扶贫困妇儿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提高扶贫开发水平,解决好民生问题的重要举措和具体行动,进一步加快贫困地区贫困妇女儿童脱贫致富的步伐。一是深化帮扶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工作的认识。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助,不能很好地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条件,既有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湖北的时代背景,又是社会不稳定的诱发因素。她们面临的重重困难需要多方协力帮助,各级扶贫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帮扶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重要性,把帮扶单亲特困母亲家庭作为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作为创新扶贫开发机制,实施扶贫到户和差别式扶贫的重要举措之一。形成扶贫系统人人关心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良好局面。二是帮扶单亲特困母亲家庭计划到户。要根据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贫困现状、贫困特征、贫困成因、贫困程度,把底数搞清,把情况搞明,根据贫困人口的不同类型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与措施,有的放矢地做到扶贫到户、解决实际问题。并实施脱贫销号制。三是加大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培训力度。以提高素质为重点,认真组织实施“雨露计划”和农村适用技术培训,拓宽增收渠道,提高就业安置率和稳定率。今年,我办下达转移培训计划5万人,截至6月20日,实际培训16010人,已转移9567人。下半年工作任务很重,希望各地扶贫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组织实施实用技术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时将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列为重点,予以大力支持。四是继续实施扶贫搬迁。要将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搬迁工作继续纳入全省扶贫搬迁计划中来,从2008年开始,到2010年,省扶贫办将继续联合省妇儿工委办公室,开展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扶贫搬迁工作。各地扶贫部门要将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扶贫搬迁工作纳入本地的扶贫搬迁计划,并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切实做到“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同志们:这次会议很重要,各地扶贫部门要认真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与当地妇儿工委办公室紧密协作,通力合作,结合各地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在开展“关爱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援助行动”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吴祖生同志在全省关爱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援助行动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省妇儿工委办公室和省扶贫办联合召开全省关爱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援助行动经验交流会,非常有意义。关爱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是全社会的责任。民政部门作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成员单位,又是主管社会救助的职能部门,一直以来,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在全省关爱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援助行动中发挥部门作用,积极做好各项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援助行动 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是社会中的特殊群体,他们在资金、劳力、社会关系等诸多方面都处于弱势地位。单亲特困母亲大多“上有老、下有小”,不但承受着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且面临着巨大的精神压力,是我们目前弱势人群中最需要关心的困难群体之一。省妇儿工委开展的“关爱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援助行动”,既是贯彻落实党的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行动,又是推动全社会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为困难母亲创造一个更好的生存发展环境,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 民政部门一直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理念,一直把解决弱势群体的生活困难作为民政工作的重要任务。2005年下半年,我厅统一组织对全省农村困难群众住危房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并逐户建档,建立了台帐;2006年初,在调查摸底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我厅决定组织实施以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为主要内容的“福彩安居工程”,即在“十一五”期间对全省10万户农村特困户危房有计划进行分批改造,省级扶持解决5万户,地方自行解决5万户。从2006年开始,每年从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4000万元,对1万户农村特困户的危房改造进行补助。2006、2007年,共支持竹山县、保康县、鹤峰县、汉川市等42个县市开展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实际改造特困户危房3.1万户。通过 “福彩安居工程”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特困群众的居住条件,有效地减轻了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嬴得了农村特困户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赞誉,成为了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大亮点。在实施“福彩安居工程”过程中,我们积极与省妇儿工委办公室联系,把特困户危房改造与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援助行动有机结合,据统计,三年来全省已至少有387户住危房的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实施了危房改造,有效解决了部分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安居问题,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在今后的“福彩安居工程”实施过程中,我们民政部门将更加积极地参与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援助行动,把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安居工程不断推向深入,以真正缓解单亲特困母亲家庭住房难问题,逐步提高单亲特困母亲家庭住房的防灾减灾能力,切实保障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精心组织,加强配合,认真做好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危房改造工作 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按照突出重点、整县推进、逐步实施的原则,2008年我厅除继续支持22个“福彩安居工程”重点县市完成1万户的特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外,还将支持孝感市、咸宁市、鄂州市、天门市、仙桃市、潜江市等市整体推进,下半年再改造特困户危房10775户。为配合开展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援助行动,我厅已明确要求各地把符合条件的农村特困单亲危房家庭优先纳入危房改造范围。根据近几年开展的农村特困危房改造经验,我们希望在实施农村特困单亲母亲家庭危房改造工作中,应着重注意三个方面问题: 一是要严格审批程序。各级民政部门要和当地妇联密切配合,准确核实需改造危房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情况,科学制定危房改造计划。要严格履行本人申请、村民代表大会评议、评议结果公示、乡镇政府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审批结果再公示的工作程序,实行阳光操作,销号式管理。所有农村特困单亲家庭危房改造户要实行一户一档,档案中附建房前后照片和文字资料。 二是要多方筹集资金。危房改造资金要采取农户自筹、部门帮扶、社会捐助和政府补助等多渠道筹措。省里对每户农村特困危房改造户补助4000元,县市也要按每户配套补助2000元的标准落实好配套资金。同时要协调捆绑使用好扶贫搬迁、以工代赈、新农村建设等各项专项资金。要广泛开展社会捐助活动,组织好部门和干部对口帮扶,村组帮工帮料,扶持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要科学选址,确保质量,减灾避灾,危房改造建房标准要控制在50-60平方米,防止因改造而举新债,竣工后要统一悬挂“福彩安居工程”标识。 三是要加强部门协调和政策扶持。要协调税务、国土、林业、建设等部门为建房户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对农村特困单亲家庭建房涉及到的各项税费,要能减则减,能免则免,尽量少收费、零收费。要督促各乡镇及村具体负责组织劳力施工,协调解决好建筑材料。 同志们,关爱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开展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援助行动,意义深远,任务艰巨。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为维护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我省妇女儿童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全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