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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岱梨 (2008年1月17日)
各位执委: 我代表常委会向执委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07年的主要工作
一年来,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妇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贴近中心,服务大局,贴近妇女,多办实事,全面完成了省妇联九届四次执委会提出的任务。省妇联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妇联组织、第六届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省级先进协调组织、全国妇联系统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美德在农家”活动先进妇联组织。我省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工作、实施两个规划示范工作、“平安家庭”创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净化家园文明行动”分别在全国妇联或省有关会议上交流了经验。 一、加大源头参与力度,进一步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 积极推动省委妇女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省委妇女工作会议召开后,省妇联迅速行动,对各地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情况进行了了解。省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省妇联的汇报,省委常委吴永文同志、副秘书长段远明同志亲自带队对各地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各级党委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全面研究部署本地区妇女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了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形成了全社会共同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生动局面。 积极推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规政策的出台。《湖北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改进入立法程序后,省妇联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要求和建议,积极配合省人大有关部门做好修法工作,为反映妇女愿望、代表妇女利益作出了积极努力。2007年7月28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实施办法》。与此同时,全省各级妇联组织上下联动,开展了万名下岗女工就业创业状况、万名农村留守妇女状况、万户家庭状况、妇女参政议政状况、妇女合法权益司法保护状况等专题调研,向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对策建议。其中,万名下岗女工就业创业状况、万名农村留守妇女状况调研报告被省委有关文件刊发,省委常委会采纳了省妇联关于“扩大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范围”的建议。各级妇联在调研基础上,向人大、政协提交了一批议案、提案,推动了有关妇女发展的一些重难点问题的解决。 积极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组织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讲团成员到各地宣讲国策,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教育在各市州党校进一步落实;与湖北移动和联通公司合作,通过群发手机短信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华中师范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开设了性别平等教育课程,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的社会舆论环境进一步优化。省属各新闻媒体加大了对先进妇女典型和妇女工作的宣传力度,中央电视台和人民日报等中央及省属新闻媒体将我省郧西县女教师、中国十大女杰胡安梅作为重要典型进行了集中宣传。 积极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深入实施。召开了全省实施两个规划工作推进会,在全面开展中期评估督导的基础上,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解决两个规划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并进行了两个规划目标和部分指标的充实调整,中期评估后续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实施两个规划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各级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建设实现了新突破。 二、加大统筹推进城乡妇女发展力度,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以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为核心,深化“巾帼致富促进行动”。广泛开展“百万农家女学习新技术”活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通过创建巾帼培训基地、开办“农家女讲台”等形式,使一大批农村妇女接受了现代农业新技术培训。实施领头雁培训计划,各级妇联共联系女科技致富带头人30464名,引导和支持她们培育农产品品牌,带动258万农户实现了增收致富。继续抓好农村妇女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拓宽农村妇女增收渠道。在荆门市设立主会场、各地设分会场,举办了全省第二届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现场招聘会。举办了第二届全省妇女手工制品展销会。全面推进“万名巾帼家政服务员培训工程”。各级妇联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妇女劳动力培训转移数据库,在形成组织化发动、市场化运作、一体化服务的工作体系上下功夫,全年直接组织培训转移农村妇女劳动力14847名(仅阳光网数据)。进一步抓好“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召开了“巾帼示范村”创建工作推进会,下发了《湖北省“岗村结对促和谐,巾帼共建新农村”活动实施意见》,组织1750个“巾帼示范岗”与试点村开展“岗村结对”活动,全省141个省级创建点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武汉市石榴红村、宜昌市雷家畈村被命名为全国“巾帼示范村”,鄂州市三峡村、咸宁市宝塔村被命名为全国“巾帼示范村”试点村。 以提高城镇妇女就业创业能力为重点,深化“巾帼建功”活动。积极配合党和政府抓好城镇妇女就业创业工作,召开了全省女性创业就业指导工作现场观摩会,全省各级妇联建立妇女就业(创业)指导中心199个,帮助61万名妇女实现了就业。按照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要求,不断丰富“巾帼示范岗”的内涵,引领广大女职工参与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产品创新,使“巾帼示范岗”创建活动促进了企业、行业的发展。召开了全省“巾帼示范岗”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联合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举办了湖北省首届“技能状元”选拔赛,与省直机关工委联合表彰第二届“省直机关十佳女公仆”,促进了广大女职工岗位建功,岗位成才。 三、加大维权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进一步畅通妇女儿童诉求表达渠道。对湖北妇女网进行了改版,增设了“女性论坛”、“网上信访”等栏目,实现网络在线服务。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开通了12338湖北女性公共服务平台,设立了维权、信访、法律、健康4条咨询服务热线。扎实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联合省综治办召开了全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现场推进会及表彰大会。深化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湖北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宣传月等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妇女的法律素养,引导妇女合理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 有效调处妇女儿童权益问题。建立社区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3163个,实现了城市社区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全覆盖。加强与司法机关、职能部门的合作。与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的通知》,在全省规范建立了100个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合议庭。与省司法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意见》、《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活动的通知》。各级妇联建立妇女法律援助机构150个,代理案件1178件。联合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总工会在100个企业建立了女职工权益保护监测点,依托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20500家单位签订了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覆盖女职工165万人。 深化“三关爱”行动。继续深化“关爱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援助行动”。协调省扶贫办将29个贫困县的391户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纳入了2007年全省“扶贫搬迁工程”计划,协调省民政厅将200户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纳入了2007年全省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计划“福彩安居工程”,目前,已竣工358户。省妇联在英山县温泉镇百丈河村创办的单亲特困母亲创业基地取得明显成效。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全省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共筹集 “母亲安居工程”配套资金633余万元,与卫生部门联合为27527名单亲特困母亲免费进行了妇科病检查,帮助5489名单亲特困母亲或子女实现了就业。继续深化“关爱打工妹行动”。关注进城务工妇女的身体健康,组织卫生部门免费对1000名进城务工妇女进行了体检。省妇联在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今天律师事务所挂牌成立了“打工妹维权站”,各地相继建站261个,建立打工妹联谊组织167个,组织关爱打工妹活动1290场(次)。继续深化“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行动”。组织开展了“城乡儿童手拉手”活动。在全省启动了“爱心妈妈”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结对帮扶活动,目前,已招募“爱心妈妈”2万多名。争取省发改委支持,先后投入项目资金480万元,在武汉、黄冈、十堰、咸宁等10个市建起了农民工留守家属综合服务体系项目试点12个,目前有8个试点已投入使用。省妇联筹措资金,指导基层创办了10所村级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各地妇联也创办了一批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服务站。继续实施“春蕾计划”,创办了春蕾学校及春蕾中专班,实施“恒爱行动”、“健康宝贝课堂热线项目”,惠及61个县的孤残儿童及受灾群众。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促进妇女整体素质提高 强化“四自”精神教育。与湖北卫视联合举办了妇女“四自”精神专题文艺晚会,集中展示了各行各业优秀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风采。与省教育厅联合举办了女大学生“四自”精神教育辩论会,编发了《女性“四自”精神教育读本》。与省文明办联合评选表彰了 “感动湖北十佳母亲”。 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继续深入推进“净化家园文明行动”。召开了全省“净化家园文明行动”现场经验交流会,探索建立了工作考核评估、对口帮扶、项目化运作等长效工作机制。全省签订家庭承诺书3109万份,成立“巾帼保洁队”、“巾帼文明宣传队”等志愿者组织56799个,评选表彰各类文明家庭423 万个,有效地促进了村容整洁和乡风文明,得到了各级党政领导和群众的充分肯定。适应社会管理体制的深刻变化,以服务社区、服务家庭为宗旨,在武汉市发展社区和宜昌市石板溪社区开展了 “家庭文明建设服务中心”试点工作,探索了家庭文明建设与社区建设合作共建、相互促进的新机制。以“与文明同行,建和谐家庭”为主题,举办了第二届全省文明家庭风采展示大赛,吸引了5万多户家庭参加。组团参加了“迎奥运全国亿万妇女健身活动展示大赛”,获得14个奖项的优异成绩。 深入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制定了《湖北省家庭教育“十一五”规划》。全省各级妇联创办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家长学校、流动人口子女家长学校和“四老”家长学校140所。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四进”活动,组织家教报告团、家教志愿者深入10个市州,培训近3万人次。继续开展“亲子同行——好习惯养成教育”实践活动,编发了《亲子同行——家教百问》,组织开展了“好习惯伴我行”演讲大赛、暑期家庭亲子读书活动、庆“六一”感恩之行等系列实践活动,吸引了近十万家庭的积极参与。 五、加大自身建设力度,不断增强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坚持党建带妇建原则,扎实推进妇联基层组织建设。联合省委组织部召开了全省党建带妇建工作推进会,有力地促进了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开展全省“村级妇代会整建行动”,编印下发了《湖北省村妇代会工作手册》,全省26203个行政村妇代会组建率达996%,全省村级妇代会组织进一步健全,干部队伍素质普遍提高,年龄结构、文化结构趋于合理,妇代会主任政治、生活待遇有所改善,妇代会的工作日益活跃。在全面争创先进基层妇联组织的基础上,全省树立并表彰了100个妇联组织建设示范点。召开了省妇联团体会员及民主党派妇委会负责人工作座谈会,充分发挥各社团在联系、服务各界妇女方面的优势,延伸了妇联工作的手臂。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妇联干部能力得到提升。认真实施 《2006-2010年湖北省妇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各级妇联干部进行分类培训。举办了乡镇妇联主席培训班,对300名乡镇妇联主席进行了延伸培训。在清华大学举办了第3期湖北省妇联系统干部公共管理高级研修班,对县市妇联主席进行了提高性培训。组织各市州妇联主席、省直机关妇委会主任和省妇联机关干部参加了香港交流考察培训班。组织编印了《妇女干部读本》。坚持实行干部上挂下派交流锻炼制度,一批市县区妇联领导干部得到交流重用提拔,妇联组织培养输送女干部基地作用日益凸现。 加强实体阵地建设,妇联组织实力得到增强。召开了妇联系统实体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全省妇联实体、阵地和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知音集团核心产业优势继续保持,多元产业经济稳中有升,2007年实现利税135亿元。省妇干校突出女校特色,在实现干部培训、学历教育、职业教育三位一体的办学模式上迈出了新步伐。省儿童中心认真履行儿童校外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指导职能,创建了未成年人安全自护教育基地,得到了学校、社会、家长的肯定。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加强内部改革和建设,组织开展了健身、健康培训、关注孤儿爱心家庭公益行动等活动,为妇女群众提供了服务。 来自各条战线的妇联执委和妇女代表,立足岗位、联系妇女,尽心尽力为妇女儿童服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等团体会员和民主党派、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尽职尽责,积极主动工作,为促进全省妇女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各位执委,过去的一年,我们所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省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广大妇女工作者及各位执委的团结奋斗,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省妇联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省妇女儿童发展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妇女群体之间的发展还不平衡,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妇联组织引领妇女、服务妇女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更加努力地做好各项工作。
2008年的主要任务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也是筹备召开湖北省第十次妇女代表大会的一年。今年妇联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深入贯彻省委妇女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以充分发挥四个作用(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为着力点,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团结带领广大妇女为湖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自觉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妇女工作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各级妇联要把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作为学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和智慧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七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 要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妇女工作的各个方面。十七大报告深刻指出,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坚持。这些年来,我省的妇女工作在解放思想中得到蓬勃发展。当前,我们正处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既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带来了新机遇和新挑战,也给妇女儿童工作提出了新课题和新任务。比如,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如何更好地推进妇女的全面发展,在民主政治建设中如何更好地表达和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先进文化建设中如何更好地巩固妇女与全体人民一道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如何更好地改善妇女儿童的民生问题,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如何更好地发挥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和国家政权重要社会支柱作用等等。这就要求我们坚持解放思想,在解放思想中树立新观念,在创新实践中探索新路径。我们要强化以人为本的意识,尊重妇女的主体地位,发挥妇女的首创精神,保障妇女的各项权益,促进妇女的全面发展,以妇女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更好地为妇女群众服务。要强化全面协调发展的意识,自觉在党和国家的大局中思考和推进妇联工作,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强化可持续发展意识,着眼于妇女长期受益,深入研究事关妇女儿童事业长远发展的源头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大力推动工作思路、工作方式和自身建设的创新,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好组织妇女的作用,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发挥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作用,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发挥好引导妇女的作用,在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中发挥好服务妇女的作用,把妇女事业发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团结带领广大妇女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今年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奋斗目标,要求全省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科学发展的要求上来,努力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跨越。各级妇联要紧紧围绕大局,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团结带领妇女在促进湖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以创业为重点,引领妇女积极参与经济建设。要加强对妇女创业意识教育,激发广大女性的创业热情。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政策宣传、典型宣传,营造有利于女性创业的良好氛围,引导妇女在参与经济社会建设中释放创造活力,实现自身发展。省妇联将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创业女性。要广泛组织引导广大妇女深入开展创业活动。在农村,要认真总结“双学双比”活动开展20年来的经验,以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为着力点,引导妇女在发展现代农业中建功立业。要更好地发挥女能人、女专业大户的作用,进一步培植、壮大各类妇女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妇女创业的组织化程度。要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广泛开展“百万农家女学习新技术”活动,深入实施“3111”领头雁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和创业能力。要继续做好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通过举办第三届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招聘会等多种形式,帮助更多的农村妇女通过培训转移增收致富。要坚持“主抓靠县、行动在村、实惠到户”的原则,切实抓好“巾帼示范村”创建工作。省妇联将命名一批省级“巾帼示范村”。在城镇,要以创建“巾帼示范岗”为载体,引导广大女职工、女性管理人员增强自主创新意识,加强学习,钻研业务,争创一流业绩。要大力支持妇女自主创业,以社区创业就业为突破口,大力发展巾帼家政服务业。要增强服务意识,为女性创业营造更加有利的社会环境。抓好以家政服务业为重点的调研,从女性创业的政策层面提出建议。要做好创业服务工作,省妇联将筹建“女性创业就业信息网”,编发《女性创业指导手册》,建立完善女性创业项目库。推广武汉、荆州等市的经验,抓好女性创业园(区)等载体建设,为女性提供创业指导和服务。要统筹城乡、区域妇女发展,通过岗村互助,实现资源共享、工作互动、优势互补。抓住国务院正式批准武汉城市圈为“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契机,积极探索武汉城市圈妇女工作新思路,支持1+8地区妇女为武汉城市圈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以教育引导为重点,团结带领广大妇女为和谐湖北建设作贡献。加强妇女思想教育工作。各级妇联组织要将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贯穿于妇联宣传思想工作的各方面,面向妇女和家庭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妇女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推动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互爱互助、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省妇联将联合省教育厅、团省委举办“女大学生风采展示月”活动,为女大学生的健康成长搭建平台。广泛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动员组织广大妇女强身健体、传播文明、弘扬新风。大力选树优秀妇女典型。省妇联将与省委宣传部联合评选表彰第五届湖北省“十大女杰”,规范湖北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活动,进一步发挥优秀妇女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要继续以“与文明同行,建和谐家庭”为主题,深化各类特色家庭创建活动的内涵。以“节能环保,从我家做起”为主题,在全省组织开展“节能环保家庭社区行动”宣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净化家园文明行动”,进一步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推广社区“家庭文明建设服务中心”的试点经验,发展社区家庭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家庭文化、乡村文化和社区文化活动,推动廉政文化进家庭。省妇联将联合省文明办组织开展首届省级“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积极推动“文明家庭”创建指标纳入新版“湖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测评体系”,进一步提升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水平。加大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力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条件。认真实施《湖北省家庭教育“十一五”规划》,与省教育厅联合组织对规划进行中期评估,健全省、市、县、乡四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站)。充分发挥各级家庭教育研究会、家庭教育报告团、家庭教育指导员(志愿者)的作用,进一步推动家庭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要深入开展“双合格”家庭道德教育宣传实践活动,开展好习惯养成和未成年人安全自护教育。依托湖北妇女网、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网开办家庭教育网页,召开农村、社区示范家长学校工作推进会,表彰100所农村、社区示范家长学校。 三、切实做好维权工作,推动解决妇女儿童的实际问题 依照法律和章程开展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是党的十七大对人民团体提出的新要求。各级妇联要继续贯彻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不断拓展参与渠道,提高维权实效,推动解决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妇女儿童的根本利益。 进一步加大源头参与力度。与有关部门联合编发《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党校简明教程》,扩大高校性别平等课程开设范围,运用多种形式,深化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积极参与《湖北省生育保险办法》、《湖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等有关法规修订工作,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修法建议。健全女性人才库,协助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进一步推动妇女参政议政。对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进城务工女性生存发展状况等问题进行系统调研,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议。 全面推进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继续开展“两纲”中期评估督导的后续行动,加强实施规划的示范工作。联合有关部门继续实施“降消”项目、“母婴安全”等重点工作,推动各地在一些重点难点指标上有新的突破。推动出台发展儿童早期教育、关爱留守妇女儿童等优惠政策;开展性别统计、女职工权益保护监测、妇儿工委专、兼职干部业务培训。 推动妇女“三最”问题的解决。各级妇联要着力推动解决妇女儿童切身利益问题,促进保障妇女儿童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基本权益。要以帮助解决农村贫困妇女、农村留守流动儿童、下岗失业妇女、进城务工女性等群体的生存发展问题为重点,探索建立妇联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有效机制。历时三年的“三关爱”活动已成为我省妇联组织的一个工作品牌。今年,我们要不断深化内容,完善手段,创新机制,持续推动。继续推进“关爱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援助行动”。联合开展扶贫搬迁“单亲特困母亲安居工程”,计划为200户住危破房的单亲特困母亲家庭解决安居问题,配合省民政厅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单亲特困母亲“福彩安居工程”,适时召开全省援建“单亲特困母亲安居工程”推进会。总结推广“单亲特困母亲创业基地”经验,探索创建不同类型的创业基地。继续推进“关爱打工妹行动”。在进城务工女性重点分布地区着力帮助成立流动妇女平安之家、打工妹联谊会等进城务工妇女自治组织、打工妹维权服务站、法律咨询站等维权机构,切实为进城务工妇女提供维权服务。继续推进“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积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成立留守流动儿童工作领导机构。依托12338女性公共服务平台,开通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维权热线;省妇联继续创办10个省级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服务站,上下联动创建100个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服务站;继续招募30000名爱心妈妈与留守流动儿童结对帮扶,加大规范管理的力度,打造“爱心妈妈”公益品牌。联合有关部门继续实施农民工留守家属综合服务体系试点项目,不断扩大项目覆盖面,为更多留守妇女儿童提供服务。争取电信部门的支持,为更多的留守流动儿童开通亲情热线。组织编写《留守流动儿童读本》。“六一”期间联合有关单位举办以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为主题的文艺晚会,表彰十佳留守流动儿童、百名优秀爱心妈妈、千名优秀留守流动儿童。继续实施“春蕾计划”等项目,资助困难儿童。 完善维权机制和女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妇女诉求表达机制、妇女利益协调机制、妇女群众矛盾调处机制、妇女权益保障机制。与省司法厅联合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挂牌成立家庭暴力伤情司法鉴定中心。适时召开维权合议庭建设现场会,评选表彰全省十佳维权合议庭和妇联干部陪审员。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12338女性公共服务平台和湖北妇女网是妇联组织密切与妇女群众的联系、畅通妇女诉求渠道、全方位多层次服务妇女的重要窗口。去年平台建设已基本完成,今年要逐步完善,规范运作。在内容上,要体现“大服务”的功能,为妇女提供法律、政策和心理咨询服务,处理妇女信访投诉等等,尽妇联所能,满足妇女所需;在后台支撑上,要将社会性和专业性结合起来,发挥专家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完善各项联动支持机制,做好在线答疑、跟踪服务工作;在运作方式上,要逐步探索项目化、事业化推进的路子,使服务平台建起来、走得远。要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全面实施妇联系统“五五”普法规划,成立湖北省妇女权益宣讲团,以全省“三八”妇女维权宣传咨询活动周为契机,以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湖北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婚姻法》、《劳动合同法》为重点,开展“百万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读书评奖活动,不断提高妇女的法律素质和自我维权能力。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 四、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妇联自身建设 实现妇女工作的创新发展,关键在各级妇联组织,关键在各级妇联干部。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加强妇联自身建设,为开创妇联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以增强活力为重点,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党建带妇建是新时期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原则。要贯彻落实省党建带妇建工作推进会精神,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它各类基层组织建设为重大契机,努力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布局中进一步健全组织网络,激发组织活力,促进妇女工作,在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建立和完善以党建带妇建领导负责制、目标管理制、联系会议制、调研督导制、检查考核制、联系示范制为重点内容的长效机制。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的要求,在开展“三级联创”工作中,把党建带妇建纳入联创内容,做到“四个统一、五个衔接”,即统一部署规划、统一配置力量、统一检查督导、统一考核验收,实现妇联思想教育工作与党的思想教育工作相衔接、妇联领导班子建设与党政领导班子建设相衔接、妇联干部队伍建设与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相衔接、基层妇联阵地建设与基层党组织的阵地建设相衔接、妇建与党建的目标管理体系相衔接,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带妇建工作格局。“十一五”期间,省妇联将按照全国妇联实施强基固本工程的要求,组织开展“十百千”示范创建活动,即在全省创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县(市、区)10个、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乡镇(街道)100个、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村(社区)1000个。争取省委组织部的支持,表彰一批党建带妇建工作示范点。要抓好新兴领域的妇女组织建设,积极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妇建新模式,着力推进在居民区、工业区、商业街、集贸市场等功能社区中建立妇女组织。要认真研究总结不同类型女性社团的组织模式和运作方式,通过女性社团来延伸妇联工作手臂、拓展妇联工作领域。省妇联将评选表彰一批女性社团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坚持妇女代表和妇联执委联系制度,充分发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高校妇委会以及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等团体会员的作用,继续开展基层妇女组织争先创优活动,增强组织的内在活力。各级妇联组织要将配合做好第七次村委会换届工作作为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依法维护农村妇女政治权益的大事来抓,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通过推广“设岗定位”的方法,使妇代会主任、农村双带女能手等优秀女性进入村委会,确保每个行政村配备1名以上女委员。 以提高能力为重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抓好教育培训,造就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妇女工作者队伍。按照建设学习型组织的要求,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妇联干部,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进一步贯彻落实《2006-2010年湖北省妇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继续大规模培训妇联干部,举办4期全省乡镇妇联主席培训班和1期县市区妇联主席培训班;加强上挂下派,注重在实践中和基层培养锻炼干部,大幅度提高妇联干部素质。要关心爱护基层妇联干部,推动解决她们的政治、生活待遇,探索用政府公益购买的方式解决社区妇联专干的工资问题,充分调动基层妇干的积极性,使广大妇联干部成为勤于学习、勇于实践、敢于创新、乐于奉献、组织满意、妇女信任的“娘家人”。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做到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作风上始终务实,引领妇女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以进一步密切与妇女群众的联系为核心,加强作风建设。优良的作风是加快妇女事业发展、推进各项工作的保证。妇联做的是群众工作,第一位的是要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怀着激情、怀着对妇女群众的感情、带着强烈的事业心去工作。要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真心、真诚、真情关心妇女群众,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大兴学习之风,妇联干部落后于妇女群众,是做不好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努力提高思想理论水平,更新和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实际工作的能力。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沉下身心,了解妇女的需求,倾听妇女的呼声,和妇女群众交朋友,到妇女中去寻找灵感和智慧,注重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使我们的工作和决策建立在深入扎实的调查研究之上。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定下来了的事情要雷厉风行,部署了的工作要一抓到底。要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努力把作风建设成效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实际行动,转化为解决好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实际行动,转化为锐意开创妇女工作新局面的实际行动。 根据全国妇联章程规定,2008年将召开省第十次妇女代表大会,这是我省妇女运动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我们要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举全省妇联组织之力,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将省第十次妇女代表大会开成一个高举旗帜、继往开来、求真务实、团结奋进的大会。 各位执委、同志们,党的十七大开启了一个崭新的时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团结带领广大妇女在把湖北建设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的伟大实践中创造出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