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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意进取 扎实工作 团结带领广大妇女为实现湖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在省妇联九届四次执委(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08年8月7日 16:1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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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岱 梨
(2007年1月22日)

各位执委:
    我受省妇联常委会的委托,向执委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06年主要工作情况

    2006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大局谋发展,贴近妇女办实事,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全面完成了省委下达的目标和省妇联九届三次执委会提出的任务,实现了“十一五”时期的良好开局。省妇联先后被评为全国“双学双比”活动先进协调组织、全国家庭助廉教育工作省级先进妇联组织、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集体,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净化家园文明行动”等工作分别在全国省区市妇联主席工作会议、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
一、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良好环境
    配合省委办公厅成功召开省委妇女工作会议。为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良好环境,省妇联向省委提出了召开妇女工作会议的建议,并积极配合省委办公厅做好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在省委的高度重视下,10月28日成功地召开了省委妇女工作会议。这是建国以来我省首次召开的妇女工作会议,在湖北妇女运动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俞正声作了重要讲话,他深刻阐述了新时期加强妇女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抓好妇联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妇女工作的领导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晴宜同志专程来鄂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上印发的《中共湖北省委关于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全面推进妇女事业发展的意见》(鄂发[2006]21号),内涵丰富,含金量高,操作性强,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妇女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省委妇女工作会议的成功召开,在省内外产生了强烈反响。顾秀莲同志为此作了重要批示:“省委《意见》落实后必将促使湖北妇女事业有一个大的发展”。全省各级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全面研究部署本地区妇女工作,妇女事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加大源头参与力度。一年来,省妇联分别就党建带妇建、促进女性成长的政策环境、妇联组织参与新农村建设的途径和载体、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的忧与思、农村留守儿童现状等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提出的建议得到省领导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予以采纳。省人大将修改《湖北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纳入了立法计划,省政府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总目标纳入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和绝大部分县(市、区)也相继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主要目标写进了本地区“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注重发挥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加强与高校妇女研究中心的联系与合作,支持武汉大学妇女研究中心成功申报全国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为加强妇女理论研究搭建了工作平台。深入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来我省作“学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专题报告”,积极推动各级党校开设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课程,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自觉性。省妇联设计印制了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年画12万份下发各地,各级妇联通过组织党政领导在主流媒体刊登文章、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扩大了国策的社会知晓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妇联宣传阵地的作用,一年来,我省妇女工作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发稿2条,中国妇女报头版发稿14篇(条),湖北日报头版、湖北电视台新闻联播发稿数均比往年有大幅度增加,为促进男女平等与两性和谐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突出发展主题,组织妇女全面参与经济建设
    开展“巾帼致富促进行动”。按照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部署,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省妇联下发了《关于动员组织全省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召开了全省农村妇女工作会议。各级妇联把团结带领广大妇女投身新农村建设作为中心任务,以促进农村妇女增收致富为核心,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开展“百万农家女学习新技术”活动,省妇联发放农业实用技术读本3万册,全省各级妇联通过多种形式,举办各类农村妇女实用技术培训班10187期,742528人次接受了培训。开展“抓大户、创品牌、促致富”活动,建立了女科技致富带头人数据库,全省各级妇联共联系女科技致富带头人10899人,支持她们牵头建立妇女专业合作组织432个,辐射带动农户180975户。省妇联评选表彰了付道华等“十大农村女科技致富标兵”,组织报告会大力宣传她们的创业精神,激发了广大农村妇女创业致富的积极性。抓好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全省各级妇联上下联动,共举办培训班1205期,培训农村妇女劳动力91711人。坚持外输内转结合,着力提高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化程度,通过举办全省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现场招聘会、农村妇女手工制品展销推介会、大力发展巾帼家政服务业、在企业建立劳务输出基地等途径,帮助18411名农村妇女实现了转移就业。开展“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为探索妇联组织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省妇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以我省“百镇千村”示范工程中的100个试点村为重点开展“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工作思路,制发了实施方案。各级妇联迅速行动,确定了231个省级“巾帼示范村”创建点和一批市、县、乡级创建点,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省妇联举办了百村妇代会主任培训班,出资50多万元为百村赠送了设备和《农家女》、《农村新报》、《妇工指南》等刊物。在广大农村妇女的积极参与下,“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深化“巾帼示范岗”创建活动。创建活动由岗位向行业拓展,省妇联联合省经委等部门,在十大行业开展了以“立足本职学科技,建功立业比贡献”为主题的全省首届女职工技能大赛,近十万名女职工参加了这一活动。创建活动由城镇向农村辐射,各级“巾帼示范岗”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广泛开展“城乡手拉手、百岗助百村”活动,753个“巾帼示范岗”与“巾帼示范村”创建点结对帮扶,推进了城乡妇女统筹发展。多渠道推进城镇妇女创业就业。评选表彰了“十大优秀女企业家”,为女性创业树立了榜样。充分发挥各级女企业家协会的作用,发动女企业家为下岗失业妇女提供就业岗位。省妇联联合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举办了SYB培训班,培养了一批创业骨干。各级妇联认真落实省妇联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妇女创业与再就业工作的意见》,举办妇女就业创业培训班788期,培训下岗失业妇女48553人,为56288人次提供了职介服务,帮助43588名下岗失业妇女实现了就业再就业。
三、依法履行职能,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广泛开展“百万妇女学法律”活动。制定了《湖北省妇联系统“五五”普法规划》,抓住“五五”普法开局之年的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广泛组织妇女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省妇联举办了电视大赛,全省各级妇联共举办各类普法宣传培训1000多场次,印发学习宣传资料近千万份,有近百万名妇女参与了学法知识竞赛,掀起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学习热潮。着力构建基层维权网络。在1986个社区建立了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省妇联投入20万元,为服务站制作了统一的标牌和工作手册。各地以服务站为平台,联合公安、司法等部门,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和维权服务工作,就地解决困难和问题,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增强了维权工作的实效性。推动省公安厅将家庭暴力纳入“110”接警范围,全省建立110家庭暴力接警中心219个。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建立妇女法律援助机构181个,婚姻家庭合议庭230个,559名妇联干部担任了陪审员,126名妇联干部担任了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加大维权服务力度。认真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强化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坚持领导接待日制度,开办妇女维权热线和反家暴热线,发挥法律援助中心和维权志愿者作用,注重帮助妇女儿童解决权益保护中的实际问题。省妇联全年共接访1002件,接听热线630多条,信访处理率达100%,信访结案率为96%。加大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件的协调督办力度,推动解决了利川妇女夏红玉被丈夫用螺丝刀戳瞎右眼等一批案件,依法维护了妇女的权益。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省妇联联合省综治办等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意见》,制定了“平安家庭”评比办法。全省各级妇联认真组织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通过“百万妇女学法律、家家户户创平安”、签订“创建平安家庭承诺书” 、“不让毒品进我家”、“预防艾滋病,健康全家人”等活动,促进了家庭平安和社会稳定。
四、加强宣传引导,团结带领妇女参与和谐湖北建设
    加强妇女宣传思想工作。积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实践活动,各地妇联通过制作宣传栏、组织演讲比赛、编唱荣辱歌等形式,推动文明道德风尚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充分发挥优秀女性的示范引领作用,省妇联与省委宣传部联合评选表彰了第四届湖北“十大女杰”,通过新闻媒体和报告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她们的突出贡献和时代精神,展示了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通过妇女舆情信息直报点、热线等渠道,及时了解妇女的思想动态,增强了思想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开展“净化家园文明行动”。在全省农村广泛开展了以 “治五乱、刹三风、反家暴”为主要内容的“净化家园文明行动”,共签订“讲文明,除陋习,从我家做起”家庭承诺书近160万份,成立“巾帼保洁队”、“巾帼文明宣传队”等志愿者组织9643个,评选表彰“卫生之家”、“和睦之家”、“富裕之家”、“健康之家”等文明家庭和“敬老好儿女”、“好媳妇”、“好妯娌”等优秀家庭角色近16万个,有效地促进了村容整洁和乡风文明。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以“与文明同行、建和谐家庭”为主题,推动家庭文明建设的创新与发展。与省文明办联合下发了《湖北省文明家庭测评体系》和《湖北省文明家庭创建管理办法》。各地因地制宜,广泛开展了各具特色的创建活动。武汉市被命名为全国学习型家庭创建示范城市,全省共有12个社区被命名为全国学习型家庭创建示范社区,6个村被命名为省级“美德在农家”活动示范点。积极参与全国家庭助廉教育读书、征文和竞赛活动,推动了家庭廉政文化建设。推进家庭教育工作。以“为国教子,以德育人”为主题,深化“双合格”活动,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开展了“百万家长读书活动”。联合省文明办组织开展了“亲子同行——好习惯养成教育”活动,编发《好习惯伴我行童谣集》5万册,吸引了全省10万多家长和儿童参加,各地通过组织专题报告会、送书送教进社区进乡村等形式,推进了家教知识的普及,得到省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五、围绕重难点问题,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
    抓好“两个规划”中期评估。全省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抓住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期评估的有利契机,积极推动妇女参政、就业、健康、教育、出生性别比等突出问题的解决。省妇儿工委办公室制发了中期评估工作及督导方案,举办了监测统计培训班,组织专门力量对市州中期评估工作进行了督查。国务院两纲督导组通过对省级和武汉、宜昌等地的检查评估,对我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给予了高度评价。评估结果显示,我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各领域主要目标执行情况良好,中期目标如期实现。深化“三关爱”扶贫帮困系列活动。大力推进“关爱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援助行动”。争取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的支持,将29个贫困县的千余户和非贫县的近千户住危破房的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分别纳入了扶贫搬迁计划和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计划,同时动员社会捐资,共为420户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援建新房,现已竣工228户;在英山县百丈河村建立了全省第一个“单亲特困母亲创业基地”,为当地单亲特困母亲发展生产、脱贫致富搭建了平台;为33160名单亲特困母亲免费进行了妇检,帮助9257名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失学子女重返校园。组织开展“关爱留守儿童行动”。省妇联召开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推进会,争取省发改委的资金支持,启动了“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服务指导中心”项目试点工作。各地积极探索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模式,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拓展“春蕾计划”、开展“恒爱行动”、实施“健康宝贝课堂热线”项目,为儿童办了一批实事。深入开展“关爱打工妹行动”。全省建立打工妹联谊组织174个,省妇联举办了企业关爱打工妹报告会,发放维权联系卡5万张。配合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各级妇联认真贯彻全省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立健全了与党委组织部门的联系制度,完善了妇女人才库。省妇联抓住今年市、县、乡三级领导班子换届的契机,积极配合省委组织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促进了妇女参与程度的提高。一批市县区妇联领导干部得到交流重用,16名市县区妇联主席被提拔任用,妇联组织培养女干部的基地作用日益凸现。
六、坚持“党建带妇建”,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
    抓好基层组织建设。与省委组织部首次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为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持。召开了全省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加强了对基层妇联组织的工作指导。针对全省第六次村委会换届后农村妇女工作的实际,省妇联制定了村级妇代会整建方案。各级妇联从实际出发,以消灭村妇代会空白点、健全村妇代会组织网络、发挥村妇代会作用为目标,积极稳妥地组织开展了村妇代会整建行动。深入开展“双培双带”活动,一大批年轻有为、能带头致富和带领致富的“双带”型村妇代会主任脱颖而出,891名村妇代会主任担任了村“两委”一把手,农村妇代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各级妇联在加强村、社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的同时,积极探索“1+X”模式,指导建立了一批新型、灵活的妇女组织,探索把妇女组织建在行业、产业链上,提高了各行各业妇女群众的组织化程度。进一步加大妇联干部培训教育力度。制定了《2006-2010年湖北省妇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省妇联先后在上海举办了市县妇联主席岗位培训班,在清华大学举办了第二期妇联系统干部研修班,132名市县妇联主席以上的干部参加了培训。加大了选派妇联干部参与中心工作、挂职锻炼的力度。在全省妇联干部中广泛开展了“树妇联干部形象”系列活动,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妇联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省妇联筹资32万元为每个市州、县(市、区)妇联配备了电脑,为提升基层的工作水平创造了条件。加强实体阵地建设。召开了全省妇联系统实体建设现场会,研究探讨了新形势下加强实体建设的方法和途径。知音集团被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组建湖北知音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在国际国内有影响的大型文化产业实体。省妇干校适应职业教育发展需要,创办了我省第一个女子职业中专,拓展了办学领域。省儿童中心认真履行儿童校外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指导职能,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组织开展了母亲风采大赛、女干部健身培训和知识讲座等活动,为妇女群众提供了服务。
    各级妇联常执委和妇女代表积极参与妇联工作,在体察民情、反馈民意、建言献策、有效维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等团体会员和民主党派、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尽职尽责,努力为女职工和所联系的妇女群体办实事,为促进全省妇女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各位执委,过去的一年,我们所取得的新成绩、新进步,是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广大妇女工作者及各位执委团结奋斗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广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妇联常委会对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与党和妇女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在新的形势下,妇女的观念亟待更新,素质亟待提高,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亟待增强;妇联组织的工作方式和机制需要进一步创新,工作内容、项目和资源需要进一步整合,做好党的群众工作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努力加以解决。

2007年主要工作任务

    2007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中央和省委关于实现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对妇联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赋予了新使命、提出了新要求,也为进一步推进妇女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新动力、带来了新机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立足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妇女群众的愿望需求,统一思想,找准定位,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使妇联各项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2007年全省妇女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妇女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王兆国、俞正声同志关于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批示精神的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目标任务,以贯彻省委妇女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以推动解决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以加强组织建设和能力建设为保障,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团结动员广大妇女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和谐湖北作出新的贡献。
一、以发挥组织优势为着力点,团结带领广大妇女在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
    加快发展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首要任务。各级妇联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创新“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组织动员广大妇女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深化“巾帼致富促进行动”,引导农村妇女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各级妇联要围绕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统筹城乡资源,加大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的力度。深入开展“百万农家女学习新技术”活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通过创建巾帼培训示范基地、开办“农家女讲台”、利用远程教育网络培训等形式,抓好现代农业新知识、新技术培训,力争使50万农村妇女接受培训,每人掌握1-2门实用新技术,提高科技致富能力。实施领头雁培训计划,抓好对村妇代会主任、龙头企业女厂长(经理)带头人、女农产品经纪人、女科技致富带头人的提高型培训。2007年,省妇联将分别与省科技厅、省供销社、省经委联合培训100名女科技致富带头人、60名女经纪人、50名女厂长(经理)。要引领妇女积极参与现代农业建设,开展增收竞赛活动,支持她们大力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推进“一村一品”工程。发展壮大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切实抓好“抓大户、创品牌、促致富”活动,引导和支持女专业大户进行农产品商标注册,培育农产品品牌,带领广大农村妇女走科技致富之路。继续抓好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拓宽农村妇女增收渠道。完善农村妇女劳动力培训转移数据库,探索形成组织化发动、市场化运作、一体化服务的工作体系。在抓好异地转移的同时,要重点抓好就地转移。大力发展妇字号手工制品,努力探索一乡(镇)一品的发展模式,打造一批“没有围墙的工厂”;依托各地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立一批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基地。省妇联将举办第二届全省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转移现场招聘会、第二届全省妇女手工制品展销会。全面推进“万名巾帼家政服务员培训工程”,对“木兰花”家政服务进行市场化运作、系列化开发,促进巾帼家政服务创品牌、创效益。进一步抓好“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坚持主抓靠县、行动在村、实惠到户的原则,加大城乡统筹力度,深入组织开展“岗村结对”、“企村结对”等活动,依靠广大农村妇女的智慧和双手,推进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充分发挥“巾帼示范村”的带动和辐射作用。省妇联将适时召开“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现场会。
    深化“巾帼建功”活动,帮助城镇妇女创业就业。要围绕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要求,不断丰富“巾帼示范岗”的内涵,引领广大女职工参与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产品创新,使“巾帼示范岗”创建与企业、行业的发展融合。推广“1+N”模式,推动“巾帼示范岗”创建活动进行业、进社区,不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省妇联将召开全省“巾帼示范岗”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评选表彰一批巾帼示范标兵岗。要更加积极主动地配合党和政府抓好城镇妇女就业创业工作,进一步推动对妇女就业再就业的技能培训,积极营造创业氛围,激发妇女创造活力。充分发挥各级女性创业指导中心的作用,支持女大学生自主创业,引导和帮助更多的妇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省妇联将适时召开全省女性创业就业指导中心现场观摩会。
    加强宣传引导,促进女性素质提高。要坚持把提高妇女素质作为战略任务,按照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切实加强妇女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做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新女性。省妇联将组织编写《女性“四自”精神教育读本》,组织女大学生“四自”精神主题辩论会,举办女性“四自”精神专题文艺晚会。要注重培养选树各类妇女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优秀女性的示范引领作用。
    认真落实和谐创建的要求,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要从促进社会和谐、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实现人的幸福生活的新高度,对“文明家庭”创建工作有新认识、新定位。要以“与文明同行,建和谐家庭”为主题,以营造积极向上的家庭价值取向、平等和谐的家庭关系、民主协商的家庭氛围为主要内容,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统筹抓好学习型家庭、绿色家庭、廉洁家庭、平安家庭等特色创建活动,使广大家庭成员在情理交融、雅俗共赏的教育活动中不断提高文明程度和幸福指数。省妇联不另行设立和谐家庭评选项目。在农村,深入开展“净化家园文明行动”,扩大覆盖面,提高实效性。省妇联将召开“净化家园文明行动”现场会。在城市,要适应社会管理体制的深刻变化,关注家庭的多元化需求,以服务社区、服务家庭为宗旨,探索建立家庭工作与社区共建合作的机制,创造更多体现和谐社会建设特点、家庭成员愿意参与的载体,探索建立体现地方特色、服务家庭需要的家庭志愿者队伍,使创建活动更具时代性,增强吸引力和影响力,以家庭和谐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省妇联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万户家庭现状调查,进行“家庭文明建设服务中心”项目试点工作,举办第二届湖北省文明家庭风采展示大赛,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感动湖北十大母亲”评选表彰活动,组团参加第三届全国亿万妇女健身大赛。
    突出家庭教育工作重点,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制定实施《湖北省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大力推进家教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家庭。开展争创农村、社区示范家长学校活动。省妇联将表彰100所示范家长学校,抓好10个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建设。深化“双合格”活动,编发《好习惯伴我行(续集)》,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二、以“关爱女性维权行动”为载体,主动依法科学维护妇女权益
    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妇联组织的生命线,是妇联的首要职责和法定职能。在新形势下,我们要把维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妇联的全局性工作来抓。要坚持以人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从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入手,认真履行代表妇女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职能,在继续推动解决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各种具体问题的同时,切实加强机制建设,使维权工作走上经常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使各级妇联真正成为广大妇女儿童维护自身权益的依靠、支柱和贴心人。
    注重源头参与,建立健全利益协调机制。要把源头参与摆上维权工作的重要位置,着力从法规政策层面代表和维护妇女的根本利益。要进一步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加强先进性别文化建设。省妇联将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发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党校教材和《性别平等教育大学生读本》。要推动建立妇联参与立法和政策的长效机制,畅通参与渠道,强化参与手段,提高参与水平,推动解决带有普遍性的妇女儿童权益问题。配合省人大做好《湖北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的修改工作。完善定期向党委汇报制度。进一步发挥妇女儿童工作协调机构的作用。联合有关部门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妇女灵活就业与自主创业的政策支持、妇女参政议政等重点问题进行深度调研分析,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配合省委办公厅抓好省委妇女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的督办检查工作,进一步推动妇女发展环境的优化。
    构筑服务平台,建立健全诉求表达机制。坚持妇联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加强对妇女群众思想状况和愿望诉求的了解,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建立与党政有关部门的沟通机制,及时反映妇女群众的愿望。健全完善与各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的联系制度,善于通过人大、政协渠道表达妇女群众的诉求。充分发挥妇联信息网络、信访系统和妇女舆情直报点的作用,加强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分析,向党委政府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力争与新闻媒体合作开办专栏,充分利用现代媒体覆盖广泛的优势,开展舆论监督,进一步营造男女平等、两性和谐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加强湖北妇女网建设,提升12338热线服务功能,搭建面向妇女的公共服务平台。
    完善维权网络,建立健全矛盾调处机制。在城市社区普遍建立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依托村警务室逐步建立村级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建立妇女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及时发现、妥善处理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妇联干部担任陪审员工作,充分利用政府有关部门在社区的延伸机构和辖区资源,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注重对妇女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推广“姐妹谈心社”等作法,引导妇女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推进“无毒家庭”、“无暴力家庭”示范社区(村)创建活动,以家庭平安促社会平安。省妇联将召开全省“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现场会,表彰千户省级“平安家庭”和百个平安家庭示范村(社区)。
    强化监督功能,建立健全权益保障机制。要建立健全以维权协调领导小组为主干的社会化维权框架和监督网络,积极争取人大、政协的支持,通过推动执法检查、提交议案、提案等形式,对妇女儿童权益落实状况进行监督。要大力推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的职能,探索采用建议书等形式,督促有关部门各司其责,集中力量突破重难点指标。省妇联将修订完善“两个规划”有关指标,协助省统计局建立分性别统计数据库。要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建好用好女性人才库,促进女性参政议政水平的提高。要深入开展“三关爱”活动,加大对弱势妇女群众的帮扶力度。探索承接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农村留守家庭综合服务体系试点等公共服务项目,组织好项目实施工作。
三、以健全组织、提高本领、转变作风为重点,不断增强妇联组织的凝聚力
    做好妇联的各项工作,必须依靠强有力的组织。目前,在妇联自身建设上仍存在着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在妇女群体流动加快、分化明显、重组迅速的新形势下,我们的组织方式还比较单一,联系妇女的手段还不够丰富,组织覆盖面和工作覆盖面还存在“空白点”,不少基层组织自身活力不强,对妇女的辐射能力较弱。适应时代的变化和妇女的需求,建设一个有凝聚力的妇联,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我们要用带领妇女干事业的有效作为、对妇女的人文关怀和思想的有效影响、为妇女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服务的有效帮助、与妇女的广泛联系和组织的有效覆盖,进一步提升妇联组织的凝聚力。
    推进落实“党建带妇建”工作。要认真贯彻《省委组织部、省妇联关于加强“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意见》,积极争取党委及组织部门的重视和支持,推动把妇联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整体规划,落实党建与妇建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的要求,并不断总结和推广“党建带妇建”的经验。省妇联将联合省委组织部召开全省“党建带妇建”工作推进会。
    抓好基层妇女组织建设。要坚持一手抓传统领域,一手抓新型领域;一手抓覆盖面的扩大,一手抓内在活力的增强,着力建设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妇女信赖的基层妇女组织。要在抓好农村“妇代会整建行动”的基础上,适应城市社会管理体制的变化,开展社区妇女组织整建工作,力争消灭村(社区)妇女组织空白点,健全村(社区)妇女组织网络,发挥好村(社区)妇女组织的作用。推动高校妇委会的建设,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组建率。坚持组织覆盖、工作覆盖和服务覆盖相结合,在巩固现有组织网络的基础上,根据妇女分布和流动的新变化,探索灵活多样的妇女组织设置形式。要积极培育女性社团,加强对团体会员及各类女性社团的联系和指导,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开展基层组织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省妇联将表彰百个基层组织建设示范点。
    加快妇联信息化建设和实体阵地建设。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网站、电子邮箱系统、手机信息群发系统等形式,大力推进全省妇联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妇联实体、阵地和基地建设的途径和方式,以法律政策为依据,以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宗旨,广泛寻求社会资源,抓好实体阵地和基地建设,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人才效益同步发展,壮大妇联经济实力,更好地服务妇女。认真做好妇女文物征集工作。
    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妇联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按照建设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妇女社会工作者队伍的要求,认真实施《2006-2010湖北省妇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抓好对各级妇联干部的培训,努力使我们的思想观念、工作内容、工作方式更加适应促进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要求,切实提高联系妇女、教育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本领。要进一步关心基层妇联干部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充分激发她们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活力。省妇联将编写《基层妇联工作简明手册》,为基层妇联干部提供学习指导。要按照中央提出的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妇联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这就是: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各级妇联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妇女,增强联系和服务妇女的广泛性和主动性,积极推动解决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把妇女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重要尺度,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在培育工作品牌上下气力,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赢得广大妇女的拥护和支持。
    全省各级妇女组织要上下联动,在维护妇女权益方面办好十件实事:
    1、配合省人大完成《湖北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工作,进一步营造妇女发展的良好环境;
    2、依托湖北妇女网和12338妇女维权热线,建立面向广大妇女的公共服务平台;
    3、抓好农村妇女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直接培训转移10000名农村妇女;
    4、在所有社区建立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就近为妇女群众提供服务;
    5、积极配合法院,组建100个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
    6、会同有关部门修订《湖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在100个企业建立女职工劳动保护监测点;
    7、依托省总女职工委员会,推动60%已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8、发挥法律援助妇女儿童工作站的作用,为符合条件的妇女儿童办理100件法律援助案件;
    9、与有关部门合作,动员社会力量,为200户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援建新房;
    10、建立一批留守儿童服务站,招募一批“爱心妈妈”,为10000名留守儿童提供服务。

    各位执委、同志们,2007年是湖北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非常重要的一年,也将成为湖北妇女事业在实践中探索、在创新中发展的重要一年。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脚踏实地地做好每一项工作,推动湖北妇女事业取得新的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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