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把“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和家庭矛盾调处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内容,为进一步加大家庭矛盾的调处力度,积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县综治办、妇联下发了《关于建立“妇女儿童维权中心”的通知》,在乡镇、村建立“妇女儿童维权中心”,进一步健全妇女儿童维权网络。各乡镇、村在已经建立的“综治工作中心”和“治调工作中心”的基础上,建立“妇女儿童维权中心”,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同时,增补妇联主席(主任)为乡镇、村“综治工作中心”和“治调工作中心”副主任,乡镇、村“综治工作中心”和“治调工作中心”成员均为“妇女儿童维权中心”成员,乡镇、村妇联主席(主任)任“妇女儿童维权中心”主任。 乡镇、村“妇女儿童维权中心”通过建立服务、情况反馈和台帐制度,主要负责组织开展“和谐家庭”创建工作;做好妇女群众来信来访的登记、接待和处理工作,提供有关政策、法律、婚姻家庭、社会道德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及时和其他成员单位调解处理家庭矛盾,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制止,防止事态扩大,控制越级上访。 宜昌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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