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年来我区妇女工作取得的成绩 (一)妇女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我区各级党委不断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了党委领导妇女工作的有效机制,多次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妇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特别是省市区委《关于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全面推进妇女事业发展的意见》的下发和省市区委妇女工作会议的相继召开,为妇女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政策、机制、组织和经费保障,妇联组织的地位和广大妇女的作用得到有力地彰显;区政府颁布实施了新世纪头十年《襄阳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了妇女工作机构,运用行政、经济、教育、舆论宣传等多方面力量,支持妇联组织依据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把妇女儿童发展纳入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有力地推动了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区人大、政协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妇女法》、《婚姻法》、《两个规划》的执法检查监督力度,推动了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为全区妇女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能力不断增强。在农村,我区各级妇联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以“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为载体,大力实施了“巾帼科技致富工程”,所开展的“双学双比”活动使20多万农村妇女从中受惠。五年来,全区各级妇联充分利用各种阵地,开展农业科技培训2657期,培训妇女8.1万人次;建立区、镇妇联示范基地14个,培育一批科技致富带头人,其中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女性专业户有300多个;与技校和企业联合,共培训转移富余女劳动力3200多人;引导农村妇女注册商标,形成了“冬宝”冬桃、“攀月”面条、“鹿门风”大头菜、“硒山”鸡蛋等十大妇女产业品牌。成立“襄阳巾帼创业者协会”,并创建“黄龙冬桃种植协会”、“程河柳编协会”等分会,在实现规模农业、带动周边妇女快速致富方面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截止目前,全区培养出的女致富能手已经遍布全区438个村,在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已经发挥了巨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在城镇,“巾帼建功”活动和“巾帼社区服务工程”向纵深发展。广大在职女职工积极参与“巾帼建功”活动,“专一门、会二门、学三门”活动成为妇女创业与再就业的有效载体。通过召开事迹报告会、成立家政服务中心,为下岗女工再就业牵线搭桥,几年来为700多名妇女找到了致富门路。下岗女工周萍创办的汉江幼儿园已经发展成六个班250个孩子可以同时上课的规模。棉花公司下岗女工“香山瘦身”襄樊店经理牛敏招聘34名下岗女工,解决了她们的再就业问题。城镇妇女在各自的领域精彩纷呈,各有千秋。 (三)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积极倡导推动妇女参政议政、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联合组织部门,建立了女性人才数据库,选送优秀女干部参加各级党校培训,向组织部门推荐优秀女干部、女代表、女委员,妇女参政层次进一步提高,参政议政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四)妇女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夯实。妇联组织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积极争取组织部门支持,将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纳入了党组织建设整体规划,配齐了班子,健全了各项制度,建立了“两室一园地”等活动阵地;妇联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以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了机关作风整顿,开展了创“学习型机关”、“三学三查”、“机关效能建设”等活动,妇联干部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妇联系统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创办《襄阳妇女》简报,在《襄阳党建网》上开辟了“襄阳妇女”专栏。同时与全国、省、市妇女网及区党建网等网络媒体实现了快捷便利的网上交流,充分发挥联系、宣传、教育、服务妇女儿童的功能。 二、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在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妇联工作经费有待提高。基层妇联组织要在提高女性素质、宣传引导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女性维权等方面提供服务,创造条件,都需要有一定的经费作保障,就我区妇联而言,每年几万元的经费严重不足,制约了活动的开展。在农村,由于税费改革,镇村两级财政紧张,无法保证妇联工作经费。各种活动和培训因缺少经费而开展的不够,使妇女工作缺乏生机和活力,导致基层妇女组织的职能发挥不够,工作开展起来越发艰难。当官难,当女官更难,当群团女官更是难上加难,一没钱,二没权,我们虽然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受得了委屈。但是,工作总是要开展的,经费不足却制约着我们无法大展拳脚,放开手来工作,严重影响到工作的进度和力度。 (二)妇联干部整体队伍素质有待提高。改革的不断深化,引起了社会的深刻变革,给社会各方面带来了许多新问题,各级妇联组织也同样面临许多复杂的问题,面对这些新问题,要求妇联干部队伍不仅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必须参与国际、社会竞争,不仅要有文化、有技术、懂法律、善经营、会管理,还必须有学习能力、应对能力、竞争能力、决策能力和创新能力。特别是基层的妇联干部,还必须掌握实用技术,提高带领妇女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而长期以来,妇联系统干部缺乏有效的培训和交流,致使妇联干部知识老化,观念陈旧,整体素质不尽人意,难以适应新的形势发展。 (三)基层妇联干部职能有待强化。随着农村经济的改革和发展,农村妇女思想日趋活跃,法制观念增强,信息来源广泛,思富、盼富、致富心切。但是,有些村妇代会主任知识单一、致富能力差,在带领妇女群众致富方面没有说服力;个别村妇代会主任年龄偏大、思想陈旧、工作缺乏热情,在群众中没有影响力。由于受经费制约,一些村妇代会主任只是按照村支部和镇妇联的要求做事,自身没有压力,没有动力,工作放任自流,做与不做一个样,做好做坏一个样。此外,大部分妇代会主任把精力与时间都用在有严指标、硬任务,有工资待遇、经费支持的计生工作上,对软指标弹性大的妇女工作就大打折扣,从而使有些村妇女工作裹足不前、悄无声息。另外,由于村妇代会主任待遇低与工作压力大相比较,使妇代会主任岗位缺乏吸引力,引发候选人空缺和后继乏人现象,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妇代会组织的威信。 (四)妇女参政水平还有待提高。我区女领导干部配备存在着“四多四少”的问题,即“副职多、正职少,一般岗位多、重要岗位少,虚职多、实职少,中层多、上层少”。目前,我区妇联主席还不是区委委员和人大常委,区政协领导班子中没有女干部,全区有28个部门领导班子中没有配备女干部。13个镇中有7个镇没有配备专职妇联干部。438个村(居委会)还有23个村没有女干部。女干部特别是妇联干部交流提拔过慢。我区区镇两级20名妇联干部中,在妇联工作年限超过10年的有5人,超过5年的有15人。 (五)妇女维权环境有待改善。近年来,我区妇联维权工作在各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当前,以妇女为主要受害者的家庭暴力时有发生,因为取证难、定性难,施暴者很难受到法律制裁。妇联不是执法单位,大多只能靠说服教育或协调呼吁,相关部门间缺乏协调统一力度,仅靠妇联唱独角戏,在很多情况下显得势单力薄,孤掌难鸣,心有余而力不足。几年来,我区虽尝试建立了反家庭暴力工作“三站”和“110反家庭暴力中心”等,但都没能取得好的效果,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建议和对策 妇联组织是党委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新的形势下,党的十七大赋予了包括妇联组织在内的人民团体的许多新使命,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党和国家事业的全局出发,发挥好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的作用,积极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妇联组织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对于存在的上述系列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一方面,我们基层妇联要积极努力应对挑战,另一方面,希望上级妇联从根本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在此提几点建议: (一)实现工作项目化运作,缓解基层妇联经费紧张问题。经费问题是制约妇联工作的一大难题。增加经费预算的方法在当前地方财政困难的情况下是不大可能;以活动养活动,向企事业单位协调赞助的方法不是长久之计。上海等地妇联组织的工作实践证明:项目化运作是缓解妇联经费紧张问题、创新妇联工作思路、提高妇联社会影响的成功办法。也就是说,妇联作为服务妇女儿童的群团组织,必须摆脱机关化、行政化的工作模式,走出自我循环、自我封闭的小圈子,精心设计并主动承接由政府委托的社会公益服务项目或争取由多部门合作来承办有关妇女工作的实事项目,遵循“助人自助”的原则,通过社会化、市场化、项目化运作方式,整合社会资源,形成社会合力,实现多方参与,多方受益,在为促进妇女儿童发展提供更优质服务的同时,缓解妇联的经费紧张问题,又避免妇联活动流于形式的弱点,促进了妇联组织的自身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妇联干部队伍。妇联干部是妇女工作的主体,妇联干部的素质决定着妇女工作的水平,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新形势下,建议上级妇联要争取党委组织部门的关注和支持力度,推动将各级妇联干部的培训纳入各级党员培训体系,充分运用各种教育培训平台,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地开展各类培训,要通过多形式、多领域地组织广大妇联干部培训交流学习,使广大妇联干部不断明晰符合时代要求的妇女工作的新思路,掌握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新特点,提高工作的前瞻性和决策的科学性,成为会抓重点特色工作,能解决实际问题的“群众工作专家”,成为妇女群众满意的优秀的妇女工作者。 (三)充分发挥基层妇干作用,不断增强基层妇联组织活力。建议不断加大对村妇代会主任的培训力度,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培训。通过培训,使妇代会主任真正明确自己的职责和工作方法,增强她们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更好地肩负起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任。要引导村妇代会主任创办、领办各类以妇女为主的经济合作组织,充分发挥妇女文化中心户的带动辐射作用,增强妇女群众的致富能力。要注重农村妇女人才的开发和使用,努力把那些思想境界高、文化素质好、热心妇女工作的女致富带头人培养成村妇代会主任,把村妇代会主任培养成致富带头人,大力发展农村女党员,大力加强基层女干部后备队伍建设。逐步改善村妇代会主任的年龄结构和文化水平。要关心妇代会主任的工作生活情况,提高妇代会主任政治、经济待遇,解除她们的后顾之忧。 (四)加大女干部培养选拔力度,提高妇女参政议政水平。在保障妇女政治权益上,建议一是由上级妇联争取上级党委出台政策,明确女干部、后备女干部在各单位中的配备比例、女党员发展比例;明确规定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 名女干部,妇代会主任享受同级副职待遇。二是充分发挥妇联的基地作用。同级党委在选拔女干部时,要充分听取妇联意见,高度重视妇联推荐的妇女干部,实现《意见》提出的“把妇联建成培养、输送女干部的重要基地”的目标。三是加快女干部培养选拔的速度。建议上级妇联联合有关部门加大督办检查力度,督促同级党委严格按照省委妇女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同等条件,女干部优先”、“小步快跑,多岗位交流”的思想,加快培养选拔女干部,使更多更优秀的妇女参与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事务管理中来。 (五)建立长效维权机制,切实改善妇女维权环境。建议由上层层建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由公、检、法、教育、民政、劳动、农业、文化、卫生、计生、工商、工会、团委、妇联等多部门组成,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在“110”报警中心设立反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对正在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报警求助,迅速出警,予以制止。司法部门与妇联联合建立法律援助机构,通过减免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的方法帮助打不起官司的妇女用法律手段维权。劳动部门制定妇女再就业、农村妇女培训转移优惠政策,如为下岗女工提供免费培训、将农村妇女培训转移纳入“阳光工程”补贴等一系列优惠政策。通过形成长效机制,逐步形成党委重视、政府主管、人大政协监督,政法机关各司其责,全社会共同推进的维权工作法制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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