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总工会作为县妇儿工委成员单位之一,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近几年来,坚持以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为重点,突出加强工会维权机制建设,坚持主动、依法、科学地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力促进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贯彻落实。 一、认真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提高女职工的法律意识 近几年来,县总工会每年都以文件形式号召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促使广大女职工了解和掌握法律的重点内容和自己的权利义务,引导广大女职工依法主动维权。 二、以推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为重点,强化维权机制建设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是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重要机制和手段,对于进一步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保护女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县总工会在已建立工会组织并签订了集体合同的企业中推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合同内容重点是女职工劳动权益及“四期”保护、禁忌劳动、卫生保健、生育保险等特殊利益。为促使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普遍建立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情况季报制度和通报制度。目前,全县已建立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制度的单位达到26个。 三、 整合社会资源,努力为女职工办实事、好事 以维护女职工生命健康权为出发点,借助社会力量,竭力为女职工办实事和好事。一是深入开展“女职工红丝带健康行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艾滋病预防和宣传教育工作。在农民工较多的行业开展“关爱健康、珍惜生命、促进和谐”等教育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册。二是进一步扩大女职工特殊重大疾病保险的覆盖面,增强广大女职工特别是困难女职工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能力,2007年全县参保女职工248人。三是与平安保险公司联合,每年为女劳模、单亲特困女职工及女农民工赠送一份女职工特殊重大疾病保险20份。
|
|